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关于《企业社区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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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:

根据《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(浙产工标协〔2017〕1号)的相关规定,所申报的《企业社区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,现批准立项。
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,严把标准质量关,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。


浙江省产品与工程标准化协会

二〇二四年六月一十二日


45号  关于《企业社区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的立项公告.pdf